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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讯 | 黎征武律师受邀为广东省生态环境执法骨干作专题授课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6-11-02      

2026年10月29日上午,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绿色合规与环境责任法律业务中心总监黎征武律师受邀为全省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生态环境执法骨干进行了两个半小时的专题授课。黎征武律师聚焦一线执法实务,围绕“行刑双向衔接”与“典型违法行为”两大板块,进行了系统而深入的讲授,其中不少规则梳理与争议案件分析涉及前沿问题,具有前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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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行刑双向衔接,全流程梳理衔接规则

生态环境领域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是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重要机制,也是执法实务中容易出现争议和疏漏的难点。在行刑衔接部分,黎征武律师围绕制度框架总览、正向移送的条件、移送时限与材料清单、公安机关的审查节点、救济与监督机制、行政处罚与刑事程序的衔接关系、行刑反向移送以及该移不移的法律责任等八个方面,系统梳理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全流程规则,围绕“何时移送、如何移送、移送后怎么办”等一线实务要点,为参训执法人员作了系统讲解,力求执法程序合法、证据链条完整、移送衔接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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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争议问题,逐类解析八类典型违法行为

在典型违法行为部分,黎征武律师以9个亲办案例为切入点,重点剖析各类行为在法条适用中的争议问题。尤其是对具体条文中容易产生理解分歧的要点,结合《生态环境法典》《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等规定,逐一解析八类典型违法行为:堆放与未按规定贮存的区分、无证经营危险废物、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资质主体、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三吨以上危险废物、超标排放重金属、逃避监管排放有毒物质、在线监测弄虚作假与不正常运行的区别、未按规定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每类行为均围绕实务案例中的争议焦点展开,剖析构成要件、认定标准与法律后果。对争议问题,黎征武律师不回避、不含糊,立足立法本意,结合司法实务动态逐一给出分析意见,观点严谨且具有前瞻性。

其中,黎律师重点分享了他亲办的不批捕、不起诉等真实案例,还原案件办理的要点与辩护历程。授课之余,他还与参训执法人员积极交流,就执法一线遇到的疑难问题答疑解惑。本次授课对相关条文背后的立法考量以及司法适用中的分歧点作了深入的分析,为把握条文适用中的疑点、难点提供了新的分析视角,旨在引导执法人员结合执法实践对相关问题作进一步思考与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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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征武律师长期深耕企业环境行政处罚应对与污染环境罪辩护业务,办理了大量环境行刑交叉案件,在生态环境法律服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此次受邀为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的执法骨干授课,既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认可,也是德和衡广州所在生态环境领域专业实力的体现。

未来,德和衡广州所绿色合规与环境责任法律业务中心将继续深耕生态环境法律服务,积极参与环境法治建设,为行政机关依法执法与企业绿色合规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支持。


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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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征武律师





·绿色合规与环境责任法律业务中心总监

擅长领域:环境行政案件听证/复议/诉讼、污染环境罪辩护、环保合规、环境法律顾问、环境法律风险排查、环保尽职调查、环保法律培训等。

电话/微信:13802720276

黎征武律师,环境科学学士、环境科学与工程硕士,企业合规师,持有环境监测技术人员、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及环境污染诉讼专家辅助人等多项环保技术类证书。现任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绿色合规与环境责任法律业务中心总监,广州市律师协会能源与双碳业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

黎征武律师长期深耕环境行政案件听证、复议、诉讼及污染环境罪辩护,其代理的多起案件取得撤销处罚、不予处罚、不起诉、撤案等结果;并多次受邀为环保执法人员、律师及企业高管授课,实务经验丰富,广受好评。

法律出版社出版:《绿色正义:环境行政处罚、污染环境罪案件办理实战策略》、《环资能语:绿色时代的环境资源、能源案例精粹》和《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手册——违法行为与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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